昨天,教育部发布了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(专科)专业设置管理办法》和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(专科)专业目录(2015年)》的通知,要求高职院校按照规定修改专业目录,每年增加一次专业。连续三年未注册的专业积分应及时取消。新的入学专业目录将从2016年开始实施。现在,学生仍然按照原来的专业进行培训。
高职专业目录应每五年修订一次。
根据教育部的要求,专业目录分为三个层次:主要类别,主要类别和专业。一些专业可以设定专业方向。与国家安全,公安和特殊产业密切相关的医药,教育,公安,司法等专业是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,应当在专业目录中单独标注。专业目录是动态管理的,每五年修订一次,每年增加一次。
除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外,高校可以根据实际的专业培训设置自己的专业方向,无需提交或审批,但专业方向名称不能与专业的现有专业名称相同目录,不能涉及国家控制专业相应的相关行业。文凭中可以指出与招聘和人员培训相一致的专业方向。对于新成立的国家级高等职业院校,有必要征求省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。
应取消连续三年没有注册学生的专业要点
在新规定中,列出了减少或终止高职院校招生计划的具体规则。要求高校加强对高职教育的评估,监督和信息披露。如果办学条件严重不足,教学管理混乱,教学质量低,人才培养明显不符合社会需求,连续两年就业率低于60%,相应就业连续两年率低于50%,需要入学职业资格考试,本毕业生考试合格率连续三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,可以进行专业招聘。如果减少生计计划或停止注册,则应及时取消未连续注册三年的专业点。
同时,规定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的高等职业教育(专业)专业招生和审批应按《办法》和《目录》进行(另行通知)。高等职业教育(专业)的招生和统计将从2016年开始按《目录》进行,现在学生仍然接受了从原专业毕业的培训。
专业课程的数量已增加到99个,专业总数已减少到747个
新《目录》专业专业的数量在原来的19个保持不变,并且调整了排序和分工。
专业班从最初的78个调整增加到99个。专业总数从1,170个减少到747个(其中263个保留,占总数的36%; 167个被重新命名,占总数的22%)。合计243人,占总数的32%;增加74人,占总数的10%;取消69人),首次列出764个专业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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